→ t21: 不要同一時段檢舉,第一天檢舉一張,第六天在檢舉另外一張04/30 15:15
→ t21: 警察每天罰單要做一堆,多少都會偷懶04/30 15:16
推 MangoLi: 至少警方挑罰則較重的開罰04/30 15:17
→ t21: 你少檢舉一張就是未依照規定變換車道04/30 15:17
→ kcey: 因為都是第33條吧04/30 15:18
→ william826: 國道還在搞事的 檢舉就對了 幹您娘搞出重大車禍所有04/30 15:19
→ william826: 人陪你塞?這種人父母不知什麼狗幹德行04/30 15:19
→ kcey: 記得違規同一條只會舉發一個 除非你檢舉不同條04/30 15:20
推 wcptt: 把回函跟影片放上網看有沒有記者要追蹤報導,最起碼壓槽化04/30 15:23
→ wcptt: 線這麼明顯要開吧04/30 15:23
推 BDmaple: 同1F,連續送單都會被幫忙不受理04/30 15:34
推 ayhlee: 分天送就好了,.,,,,,,04/30 15:37
推 xyzgod999: 所以有三條以上就分好幾天送04/30 15:45
學廢了 感恩
※ 編輯: thegreatlcx (49.216.222.53 臺灣), 04/30/2026 15:54:17
推 a22918097: 不合理 33-1-4 33-1-12不同條 04/30 16:04
→ a22918097: 署長信箱申訴 04/30 16:04
→ lancelot123: 寫信箱沒屁用的,管你寫到總統府還是外星人總部,最 04/30 16:22
→ lancelot123: 後還是發交回原舉發單位查處,而且也是原承辦人簽辦 04/30 16:22
→ lancelot123: 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打電話去跟承辦員警討論 04/30 16:22
推 Dorae5566: 因為高貴的立委,禁止短時間內連續舉發的檢舉魔人行為 04/30 17:34
→ Dorae5566: 。所以短時間內只能舉發一個 04/30 17:34
推 GivemeApen: 分三天一樣會被抓出來啦 自以為聰明= = 04/30 17:50
→ mr2gts: 這可以檢舉不排隊插入連貫隊伍那條吧 04/30 18:47
推 MIKE44: 其實分送對方申訴應該也會撤銷其中一個,不過大部分人不會 04/30 18:58
→ MIKE44: 去申訴 04/30 18:58
推 mema: 是不是有人不只知道什麼叫條,什麼是項 04/30 19:06
推 maniaque: 這是"同一行為"啊,所以要選重的罰 04/30 21:05
→ maniaque: 就像強制性交一定有同時吸收了強制性交未遂及猥褻罪 04/30 21:06
→ maniaque: 除非像是右側超車,然後變換車道又沒有打方向燈 04/30 21:07
→ maniaque: 這種就看情況,警方通常只開一張單,但其實是要開兩張單 04/30 21:07
→ maniaque: 你這要兩張單的話,必須先完成未保持安全距離,正常行駛後 04/30 21:08
→ maniaque: 走一段路又直接剪網格下交流道,這樣就是獨立二行為 04/30 21:09
→ maniaque: 若是直接刷~~~~~~~~~~下交流道,那只能算 從重的行為論處 04/30 21:09
→ maniaque: 所以,有看到重點了嗎? 她要是沒打方向燈就變道,可以+1張 04/30 21:10
推 alan9064: 可以到監理站去觀察那些違規仔的嘴臉 05/01 08:15
推 ultratimes: 法律上是要以行為數算,但實務上應該可以一法條一罰 05/01 09:15
推 pleasepo: 明明可以罰兩條,建議你寫警政署信箱。 05/01 10:29
推 yesyesyesyes: 對,一個時段只能檢舉一次,所以你要挑有把握或是罰 05/01 13:40
→ yesyesyesyes: 則重的 05/01 13:40
推 santa17: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(駛入連續車隊)跟未依標線行駛(壓槽化 05/01 20:59
→ santa17: 線)兩條,分別檢舉會過 05/01 20:59